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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温州龙港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6人)

发布时间:2021-03-27 20:39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4-01       报名截止:2021-04-07

  为满足我市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6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2021年龙港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资格条件。

  (四)报考者具有龙港户籍,以2021年4月1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或龙港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龙港市生源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户口在龙港。户籍另外要求详见附件1.

  以下三类人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不受户籍限制:1、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2、全国“双一流”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应往届本科毕业生,其中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与对应的一流建设学科相一致;3、留学归来,所取得最后学历、学位的毕业院校须是2021年QS世界大学排名榜前300名的硕士、博士研究生。

  (五)大学专科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4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1年4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另外要求详见附件1.

  (六)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附件2),大学专科专业参考《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研究生专业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11年)。国(境)外高校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本着“相近、相似”的原则进行专业条件审核。专业审查以毕业证书所注明的专业为准。

  为保证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性,避免争议,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不列入本次公开招聘专业范围。

  (七)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资历等其他条件。

  (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须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级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格式详见附件3)。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龙港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能报考;在人事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现役军人和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2021年4月1日。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网络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程序

  1、注册及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4月1日9时至2021年4月7日17时。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网上报名系统入口:http://qssy.zjks.com

  报考人员要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每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考岗位的,视为无效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4月1日9时至2021年4月8日17时。

  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进行,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在其个人网上报名表相应栏内说明理由。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限内及时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资格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期限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超出报名时间期限将不再予以改报。

  3、缴费确认

  时间:2021年4月9日9时至2021年4月11日24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费为50元。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4、经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后,原则上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缴费人数1:3的比例开考。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相关信息将及时在龙港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zjlg.gov.cn/)公布相关公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报名该岗位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依据通知要求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报考,退还考试费。

  5、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2021年4月21日9时至2021年4月24日9时。

  已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时间:2021年4月24日

  上午9:0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上午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具体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两个科目考试连续进行,试题合订为一个题本。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满分均为100分。

  考试时,考生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笔试。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

  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拟面试对象;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缺考或其中一门科目为零分的人员不列为面试对象(具体名单将在龙港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并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的以下证明材料: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同底照片2张、户口簿、毕业证书、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岗位报考条件规定的相应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并登入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报名表》1份。国(境)外留学归来毕业生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面向公安协辅警招聘岗位的人员需提供经所在单位、龙港市公安局初审通过的《面向公安协辅警人员招聘岗位资格审核表》(附件4)。

  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如未取得学历毕业证书的,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学校开具的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按该岗位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面试工作由中共龙港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面试初定于5月中旬。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再相等的则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考试科目数×40%+面试成绩×60%。

  中共龙港市委组织部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列为递补对象)。报考公安岗位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体检环节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核对象。考核采取调阅查看考生个人的学历、工作档案,到有关单位了解情况等方式进行,考核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考核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考察环节的有关规定执行。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考核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入围考核资格的,所造成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考核合格的,按招聘计划数确定拟聘用人选,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收到办理聘用手续通知,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行负责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交相关解除证明材料。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不按规定时间提交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四、其他事项

  (一)为严肃人事招聘纪律,整个招聘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二)国(境)外留学归来报考人员,需在2021年4月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其学历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三)考生在初审、资格复审中提交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或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截止2021年4月1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六)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中共龙港市委组织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七)在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本公告由中共龙港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及公开招聘过程中有关事项请关注相关网站或向龙港市委组织部干部三科咨询(联系电话:0577—6866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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