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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3-28 10:33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2022-04-01       报名截止:2022-04-08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经县主管部门和人力社保部门审核,拟面向社会提前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人才31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2年平阳县中医院面向社会提前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人才需求计划表》(附件1)。平阳县卫健系统正式在编人员不在招聘对象范围。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2022年4月1日至4月8日,通过邮箱(rlzyb360@126.com)进行网络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所需材料:
(1)《2022年平阳县中医院面向社会提前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人才报名表》(下载本公告附件2.填写后提交word电子稿及含有本人手写签名和免冠近期彩照扫描件),二寸免冠近期彩照(电子版)。
(2)2022年应届生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提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扫描件,以及原已取得的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中下载打印)。其他人员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中下载打印)。
(3)职称资格证书、执业注册证书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等材料扫描件。
3.报名人员应于规定的时间将报名相关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压缩文件命名为“报考岗位代码+姓名+毕业院校+学历”)发送至电子邮箱“rlzyb360@126.com”,逾期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核
平阳县中医院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将发放《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三)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成绩满分100分,70分为合格分(含70分),低于合格分的取消聘用资格。面试内容为与专业相匹配的综合素质能力测试。面试考核成绩将在平阳人才网公布。面试由平阳县中医院负责组织。
(四)确定入围人员
根据各岗位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入围人员,招聘指标内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
(五)体检、考察
1.体检。体检工作参照人力社保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处理。体检由平阳县中医院负责组织,体检结果届时在平阳人才网公布。
2.考察。考察工作由平阳县中医院负责组织。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标准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3.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公示、聘用、递补
1.公示。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平阳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须将个人档案转入平阳县卫生健康局,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聘用手续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身份是事业编制报备员额。新聘用人员在本院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在聘用合同中约定。被聘用人员需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否则予以解聘。应聘人员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问题与聘用单位无关。
3.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阶段中出现自动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导致岗位空缺的,根据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人员。拟聘用公示期满后,相应岗位不再另行递补。
三、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在招聘过程的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文件不相符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因疫情影响推迟毕业的人员需出具学校相关证明。
(三)凡符合《平阳县引进培育高层次及紧缺类医疗卫生人才实施办法(试行)》(附件3)政策规定条件者,均可享受相应的人才优惠政策待遇。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平阳县中医院负责解释。详情请查阅平阳人才网(http://www.pyxrc.com),咨询电话:0577-63676206.0577-63626360.
附件下载:
附件1:2022年平阳县中医院面向社会提前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人才需求计划表
附件2:2022年平阳县中医院面向社会提前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人才报名表
附件3:《平阳县引进培育高层次及紧缺类医疗卫生人才实施办法(试行)》(平委人办〔2021〕12号)
平阳县中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