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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教师招聘公告(9名)

发布时间:2022-04-27 15:01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2022-05-09       报名截止:2022-05-11

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苍南县教育局 关于2022年春季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的公告


为引进优秀教育人才,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根据《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温教人〔2015〕22号)、《中共苍南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苍南县引进和培育高层次教育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苍委人办〔2021〕12 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划招聘学校、岗位及名额

灵溪第二高级中学等6所学校拟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9名,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心智健全,体检符合要求。

3.具有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专业对口。本科毕业生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及报考职高专业课岗位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对象若不能按规定时间提供相关证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条件

1.具备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或国外高校同等学历学位的应届、往届毕业生;

2.具备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或国外高校同等学历学位的应届、往届毕业生,并已经取得教师资格证或教师合格证明的;

3.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等10所高校2021届、2022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4.浙江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设立的“精英班”(如杭师大经亨颐学院、温大溯初班、浙江外国语学院卓越班、绍兴文理学院祖楠班、丽水学院行知班等)2022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5.2021届、2022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或大学期间获国家奖学金(不含励志奖学金)或校级一等奖学金,或个人获省级高校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荣誉(国家级高校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荣誉);

6.2022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属浙江省高考被高校一段线批次录取(不含艺术、体育类),或大学期间获得一定奖项,或担任相关学生干部职务。

(1)获得三等奖学金及以上的;

(2)担任班级正班长,班级及以上党、团支部正书记,学校学院团委或学生组织正、副部长及以上干部(任职需一学年及以上,目前在职的计算至2021学年下学期期末);

(3)个人专业特长获得省级(指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或联合举办,下同)及以上竞赛个人三等奖一次及以上(含省高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或获省级团体季军及以上且个人获省级三等奖一次及以上(篮球、足球不设个人奖项的除外)。

(三)有关说明

1.符合资格条件第1、2、3其中一条及以上的,户籍不限;符合资格条件第4、5其中一条及以上的,限浙江省内户籍(生源);符合资格条件第6条的,限苍南户籍(生源)。

2.具备教师资格的,按照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相应或专业对口原则报考岗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按照专业对口原则报考岗位。

3.上述奖学金是指大学期间校(院)级及以上专业奖学金,不设专业奖学金的学校取该校校(院)级奖学金中最高级别的奖学金视作专业奖学金。

4.上述各类“荣誉”或“证书”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获得时间截止为招聘现场报名当天;若证书尚未颁发,需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网络公示材料。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苍南县人才网(http://www.cnrsj.com/)、苍南县教育局官网(http://www.cncn.gov.cn/col/col1229418694/index.html)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9日上午9:00起至5月11日下午5:00止

2.报名网址:http://2022cjszp.kingsit.cn

3.报名程序:注册个人真实信息,选择岗位报名,并按要求上传报名所需材料。未按有关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报名无效。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如下:

(1)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照。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有效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户籍在大学的原苍南籍报考对象可用有迁出地记录的户口簿代替;以苍南户籍为报考条件的考生,以户口簿上记录的籍贯信息为准。

(3)学历、学位证书。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相应证书;2022届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相应的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硕士研究生学历的还须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专升本学历的还须提供专科学历证书。涉及学历证书的须提供相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的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教师资格证书。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须提供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5)师范类证明材料。浙江省内和教育部属高校毕业生须所在高校出具师范类证明,浙江省以外高校毕业生须由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证明或当年高考所在地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书上招录大学专业标注师范类的计划书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专业中含“师范”标注。

(6)其他相关材料。各项荣誉证书、任职证书(或任职证明)等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材料。

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资格初审

1.初审时间:2022年5月10日上午9:00-5月12日下午5:00

2.初审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说明理由。初审期间,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开放,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成功后隔天登录查看审核情况。

3.改报说明:初审通过人员,报考岗位锁定,不可更改报考岗位;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在5月13月下午5:00前改报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视为放弃改报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四)线上面谈

时间待定,另行通知。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将组建面谈工作小组,通过查看简历、网络视频面谈等方式,了解考生具体情况。此次面谈对象为网络报名且初审通过的人员,面谈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由面谈组长领衔组员签署意见。

(五)资格复审

面谈合格考生送交(或邮寄)个人报名表(报名网站里打印)及资格条件材料原件,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对此次面谈合格的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审核确定面试考核对象名单。在苍南县教育局官网、苍南人才网上公布参加面试考核对象名单,以及考核相关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并保持手机畅通,以免错过考核通知。

(六)面试考核

由县人力社保局、县教育局统一组织考核,形式为试课(模拟课堂教学)。试课(模拟课堂教学)是从教材中抽取一个课题,根据该课题的内容确定教学目标,设计教学方案,实施模拟课堂教学(课堂没有学生),通过完成相应的教学任务,来表现考生的教学思想、教学能力和教学基本功。试课(模拟课堂教学)统一集中组织,准备60分钟,考核时间12分钟,试课成绩满分为100分。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将视疫情防控要求,确定后在苍南县教育局官网、苍南人才网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不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面试考核疫情防控要求

1.所有考生要做好个人健康管理,近期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重点地区,尽量不去人员密集场所。

2.所有考生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配合我县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3.浙江省外低风险地区来温人员,参加面试考核前须出具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设区市和涉疫重点地区人员,以及处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观察或日常健康监测的,按疫情防控要求不能参加面试考核。

5.按疫情防控要求须采取的其他措施以各级防控部门要求为准。

6.个人因疫情原因无法及时参加面试考核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八)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同一学科岗位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遇到同分的,以年龄小的优先),依次选择岗位确定签约,若考核通过人数大于岗位计划数,则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签约对象,若签约现场有对象放弃的依次递补。面试考核设置最低分数控制线,即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不予签订就业协议书。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并签订在苍南服务期不少于5年的协议书。

(九)体检与考察

签约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者淘汰,同时解除就业协议。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弃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予替补。

(十)公示与聘用

1.体检、考察合格后,聘用人员名单在苍南人才网、苍南县教育局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给予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未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替补。

2.历届毕业生已是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的,需于2022年7月31日前自行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核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在招聘过程的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文件不相符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4.新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见习期(试用期),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

5.聘用人员在苍南县教育系统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未满最低服务期的,不予调动或辞职。

五、薪资待遇

(1)被聘用人员均列入我县中小学事业编制,根据国家和我县相关政策规定享受我县在编教师同等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待遇,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补助。

(2)此批次引进的教育人才享受我县相应的人才优惠政策。

六、其他事项

(一)整个招聘过程应严格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报名、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符合招聘条件的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报名所需佐证材料,逾期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三)签订协议后放弃聘用或在我县从教未满服务期申请辞职的对象,按照协议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苍南县在编在职教师不能作为应聘对象参加本次招聘。

咨询电话:0577-64758278.64758543.

(五)本公告解释权属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苍南县教育局,相关考试信息请关注苍南人才网(www.cnrsj.com)和苍南县教育局官网(http://www.cncn.gov.cn/col/col1229418694/index.html)。

附件:2022年春季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学科岗位计划表.docx (18.48 KB)

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苍南县教育局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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