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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温岭市选调公务员14人

发布时间:2022-05-06 17:25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2-05-06       报名截止:2022-05-17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优化公务员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关于规范我市公务员公开选调组织工作的通知》(温组通〔2020〕4号)等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上半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选调职位和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14名。具体选调单位及职位详见《2022年上半年温岭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计划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02选调对象

温岭市范围内已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各选调单位对选调范围有其他要求的,以《职位表》规定的为准。

03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敬业,品行端正;

2.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一般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一般要求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个别单位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

5.符合有关最低服务年限要求,其中县(市、区)机关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在同一机关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镇(街道)新录用的公务员须在镇(街道)机关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上级对最低服务年限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人员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以及其他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调职位。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尚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期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任职试用期的;

4.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5.转任到现工作单位未满1年的;

6.其他不宜报考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4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12日8:30—2022年5月18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选调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通过政务外网登录“温岭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平台”(http://10.49.156.134/guser/login),按照规定流程和要求,在线报名,需提供经工作单位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的《2022年上半年温岭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表》(附件2)。每位考生限报1个职位,多报视为无效。

(二)资格审核

笔试前,选调单位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本人需提供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有关任职或从业经历等材料以及经工作单位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的《2022年上半年温岭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表》(附件2)。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由选调单位另行通知。

1.笔试

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报名人数应符合《职位表》规定的最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不足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各职位按1:3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不足1:3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入考察对象。

(四)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根据总成绩排名情况(若总成绩相等,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可实行差额考察或等额考察,原则上差额考察比例不高于1:2。因考察对象自动放弃或考察结论不宜录用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五)确定拟选调人员

根据总成绩和考察情况,选调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并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办理转任手续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拟选调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

05其他有关事项说明

(一)本次公开选调规定的年龄、工作年限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2年6月30日。

(二)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选调要求,服从组织部门和选调部门统一安排,报考时提交的所有信息、材料应当准确、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选调资格。

(三)市委组织部以及各选调单位所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本次选调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各选调单位和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主动接受监督。对违反相关规定和纪律的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会同选调单位负责解释。

市委组织部咨询联系电话:0576-86215748(公务员管理科);各选调单位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监督举报电话:0576-86222546(干部监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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