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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8-18 15:04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2-08-18       报名截止:2022-08-21
瑞教公告〔2022〕13号
为推进学前教育优质发展,缓解我市公办幼儿园师资紧缺压力,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瑞安市改革创新公办幼儿园办园体制完善机构编制人员管理的实施方案》(瑞编〔2021〕13号)、《2022年瑞安市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一批劳动合同制教师的公告》(瑞教公告〔2022〕8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2年第二批劳动合同制教师6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符合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及技能条件;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取得外国国籍或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等情况;
(五)年龄要求为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的,年龄放宽至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瑞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瑞安市公办幼儿园在职劳动合同制教师或目前已体检合格的瑞安市公办幼儿园各类招聘报考对象;
4.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5.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报名岗位所需报考条件,并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专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户籍所在地为瑞安市域范围内或籍贯为瑞安的高校毕业生。
(二)在瑞安市参加高考的瑞安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2022年毕业生。
(三)户籍所在地为温州市域范围内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及具体计划数和要求
(一)本次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单位有分园区的含分园区,下同)、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等要求详见附件《2022年瑞安市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劳动合同制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时间起止问题和证书证件(证明)取得时间的,除已注明的外,以证书证件(证明)中落款时间为准,计算时间均统一截至2022年8月20日。
(三)报考专业资格审查按《2022年瑞安市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劳动合同制教师的公告专业资格审查办法》(附件2)执行。
(四)国(境)外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20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其学历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五)招聘单位因涉及校网布局而撤扩并的,则以机构改革后的新单位名称为准,如果涉及人员分流的,以分流后的单位为准。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确认方式进行。
1.网络报名。
时间:2022年8月19日上午9:00—2022年8月21日上午12:00.网址:http://rsks.ra12333.com(瑞安市人事考试录用系统)。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逾期不再受理。仅注册不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后,由市教育局组织用人单位现场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核、确认,现场确认后,不再接受改报。受报名人数等因素影响,各位报考人员要认真选择报考岗位,尽早网络报名。
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现场确认。
时间:2022年8月21日9:30-15:00.
地点:瑞安市瑞祥实验学校(瑞安市瑞祥新区民公路288号)
按招聘岗位接收报名材料、确认。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络报名的视同无效报名,仅网络报名而未现场确认的对象按自动放弃资格论处。
3.报名材料。
报考对象按岗位所需条件提供相应材料,证书、证明等材料均须原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均不返还)和一份复印件。
(1)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本人的《2022年瑞安市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劳动合同制教师报名表》一份并签名。
(2)身份和户籍证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有效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以瑞安生源为报考条件的考生(户籍或籍贯为瑞安市的除外),须提供在瑞参加高考证明、高中毕业证书;以瑞安籍贯为报考条件的考生,以户口簿上记载的信息为准。
(3)教师资格证书。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须提供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相适应的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在2021年及2022年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而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持“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的2021年或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报名,若聘用后,应在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试用期满后未按时取得并提供的则解除聘用合同。
(4)普通话证书。须提供二乙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5)学历学位证书。已取得学历证书的须提供学历证书(包括专科、本科、研究生,下同),已取得学位的需提供学位证书。涉及学历证书的须提供相应的在线验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国(境)外留学归来的报名人员,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照片。免冠单寸彩色近照2张。
(7)经本人当天签名的《2022年瑞安市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教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承诺表》(附件3)。
4.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入围考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现场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资格;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并以此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现场确认通过的人员登入瑞安市人事考试录用系统进行查询并确认是否完成报名。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满分均为100分,分别按30%和70%合成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报考人员须参加所报岗位的两科笔试,否则笔试总成绩无效。
本次笔试科目采用网络和读卡评卷的方式。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规定,除零分、缺考和违纪违规等特殊情况外,其他情况不予查分。
1.笔试时间及科目
2022年8月24日(星期三)上午9:00—10:30《教育教学理论知识》、10:30-12:00《学科专业知识》,具体笔试考点、考场等见《笔试准考证》。
因疫情影响,两个科目考试不间断连续进行;《教育教学理论知识》科目考试开考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不得提前交卷离场;《学科专业知识》开考1小时后至结束前15分钟之间经监考老师同意方可交卷离场,其余时间不得交卷离场。
2.打印准考证时间
2022年8月23日上午9:00—2022年8月24日上午9:30.考生可自行登入瑞安市人事考试录用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及《考生须知》。考生须仔细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岗位、考试科目等相关信息。在此期间,准考证遗失的可自行登入再次打印。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参加笔试。
(三)面试
1.入围面试条件。
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数的1.5倍确定入围面试对象,入围面试人数采用四舍五入法确定。
笔试总成绩同分的,取《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进入面试;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再同分的,则同分者一起入围面试。
因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开考比例而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设定入围面试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予入围面试。最低分数线为满足开考比例的其他招聘岗位入围面试人员的最低分数。
2.面试。
面试时间初定于2022年8月28日,实际面试时间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通过资格复审者入围面试。面试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满分100分,时限10分钟。模拟上课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备课时限40分钟。面试及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入围体检。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总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合成,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同分的,取笔试总成绩高者,如笔试总成绩与面试成绩均同分的,取《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者,如《学科专业知识》仍同分的则另行加试。
体检初定于面试后一周内进行,具体事项在瑞安市教育局网站另行公告。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入围体检人员在妊娠期的,须在体检公告发布后1年内完成体检,否则取消入围考察资格。入围考察人员名单公告发布后,未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在职人员,应在1个月内自行负责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并提供相关解除证明材料,逾期不提交相关解除证明材料的,按考察不合格处理。
体检工作公告发布后,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因各种原因导致新增空缺名额的,其空缺名额不予递补。考察工作公告发布前,适时组织体检合格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同分的,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总成绩与面试成绩均同分的,《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仍相同的抽签决定顺序),单向选择招聘岗位对应学校。考察工作公告发布后,择岗情况不再予以调整,若放弃资格的,将影响个人征信。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具体名单在瑞安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须在聘用通知文件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按《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程序与学校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配合学校完成聘用手续办理,若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且2年内不得参加瑞安市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教师考试。办理聘用手续前,考生须将个人档案转入瑞安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教育系统人事代理分部,并由所在学校委托瑞安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教育系统人事代理分部实行人事代理。每次劳动合同固定期限为3年,初次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6个月。劳动合同制教师在同一所公办幼儿园服务期满6年后,须参加同年度瑞安市教育局组织的流动竞岗。
“受疫情影响考生”在签订劳动合同后,试用期内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应当解除劳动合同。
五、待遇与保障
劳动合同制教师实行薪酬总量控制,原则上达到公办幼儿园事业单位工资总量的80%以上。薪酬结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奖励工资组成。基本工资包括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享受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教师提高10%。绩效奖励工资包括生活补贴、考绩奖两部分,主要体现教职工的实绩和贡献。具体按《瑞安市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职工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瑞编〔2021〕13号)执行。
六、疫情防控措施要求
1.参加本次招聘的所有考生请提前通过“瑞安发布”公众号,了解并严格遵守瑞安市疫情防控各项要求,提前安排好行程,预留来瑞落地防疫管控时间。如有异常情况,须提前主动向瑞安市教育局报告(0577-66803302)。
2.按实际参加考试(或资格复审、体检,下同)日计算,考前28天内入境人员和考前21天内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3.所有考生进入考点(或资格复审、体检现场,下同)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温州防疫码中“温州健康码”“行程卡”绿码且无“限制聚集”“不可通行”标记;
(2)提供本人当天实际参加的考试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防疫码中显示的检测结果或有效纸质检测凭证,以检测时间为准,下同);
(3)现场测温37.3℃以下(允许间隔2-3分钟再测一次)。高于37.3℃的,应提供当天实际参加的考试前24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4)提供经本人当天签名的《2022年瑞安市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教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承诺表》纸质材料。
4.考生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1米以上,有序入场和离场。
5.考生在考点内不集聚、不扎堆,考生可以直入试场(教室),坐到自己的位置,不得随意走动。
6.在考试过程中如出现考生(或监考人员)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的,将启动应急处置流程进行管控,全体考试参与人员须全力配合并等待医务人员研判和工作人员处置,严禁擅自离开或鼓动他人离开,由医务人员研判后决定是否启用备用考场以及为考生送医,送医考生将不再继续考试。
7.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有序退场,迅速离开考点,考生退场完毕后由专业人员对考点及时进行消杀。
8.考生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伪造或虚假申报防疫信息的及出现其他不配合疫情防控管理的人员,责令其离开考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因疫情防控需要而不能参加此次考试的考生,作缺考处理。
七、考生守则
1.考生出行前应仔细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承诺表》、温州防疫码(是否“限制聚集”“不可通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及文具等必要考试用具。
2.考点地处交通要道,考生须充分考虑天气、交通、防疫检测等因素,提前做好时间安排,充分预留考点防疫检查时间,影响考试时间的,责任自负。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直接触摸车上物品,及时洗手或使用免洗手消毒液做好自我防护。
3.严禁将手机等具有联网、记忆、存储、翻译、编程等功能的电子产品以及书籍、笔记、纸张(包括空白纸张)等带入考场,不符合规定的物品一律放置在规定位置,违者按违纪处理。
4.答题前应先在试卷规定位置正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和准考证号等相关信息。
5.开考铃响后,才能开始答题。本次考试采用网络和读卡评卷的方式,考生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书写在试卷和草稿纸上的答案均无效。答题时客观题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主观题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笔(签字笔)作答。
6.因疫情影响,两个科目考试不间断连续进行,开考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第2科开考1小时后至结束前15分钟之间经监考老师同意方可交卷离开考场,其余时间不得交卷离场。
7.考生交卷离开考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8.试卷有字迹不清、卷面缺损,可举手提问,但不得询问与试题内容有关的问题。
9.考场内不得出现交头接耳、喧哗、摇晃、吸烟等影响和干扰其他考生的行为,不得以任何方式作弊或帮助他人作弊,违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等予以处理。
10.考试结束时,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翻放,经监考人员将试卷收交完毕后,在播音指挥下方可有序离场。严禁将试卷带出考场。考生得到离场指令后应立即离开考点,不得在考点内逗留。
11.成绩等相关招聘信息均发布在瑞安市教育局网站,不再另行通知。
八、相关事项说明
(一)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考生对用人单位的可报考专业设置有异议的,须在2022年8月19日17:00前(逾时不再受理申请)到瑞安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瑞安市瑞枫大道801号综合楼602室)提出书面申请意见并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由瑞安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统一反馈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本着“相近、相似”和“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经研究认为确需增加专业的,向瑞安市教育局提出增补意见,经研究明确增加的予以发布补充公告。
(二)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在招聘过程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并影响个人征信,且2年内不得参加瑞安市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教师考试。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等执行。
(四)女性报考者因妊娠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的,须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其体检合格后,方可在报名岗位中选择剩余的学校岗位。
(五)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瑞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新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瑞安市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瑞安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瑞安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577-66803302.监督电话:瑞安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府办纪检监察组0577-65815611.
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均在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网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