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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2-02 11:39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2-12-02       报名截止:2022-12-08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专项工作的有关要求,稳妥落实国家重大改革政策,做好转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配置工作,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委办[2022]16号)、《浙江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转为公办学校后教师队伍配置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教师[2022]42号)、《温州市教育局等五部门关于做好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转为公办学校后教师队伍配置工作的指导意见》(温教人[2022]102号)和《乐清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专项工作教职工安置方案》等精神,经研究,乐清市乐成公立寄宿学校专项招聘事业编制教师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初中语文、英语、科学、社会、体育等共6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教师职业素养。
(三)乐清市范围内民转公义务教育学校初中段非编在岗教师,2021年9月(含)以前入职且本次招聘报名时仍在岗的非编人员。
(四)年龄要求1972年12月7日及以后出生。
(五)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的(工作未满3年的按实际工作年限计算,试用期考核未定级的视为合格)。
(六)具有正常履行学校教育教学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八)具有初中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且教师资格任教学科或现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相匹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处分期间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2.存在《温州市教职员工准入查询违法犯罪信息工作实施意见(试行)》(温检发办字[2022]20号)查询内容规定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
3.曾因违规违纪等原因受到开除处分的。
4.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时间:2022年12月4日9:00至12月7日15:00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乐清市乐成公立寄宿学校行政楼203室报名。报考人员要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二)资格审查
时间:2022年12月8日
市教育局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对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要于12月9日中午12时前补充资料,未能按期补充资料或补充资料后仍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能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等资格,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确定开考岗位
本次专项招聘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和招聘计划数之比)要高于1:1,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和招聘计划数之比等于或低于1:1的,将核减相应招聘计划数至符合上述开考比例要求或取消岗位。
(四)考试
考核分笔试和模拟课堂教学考核两轮进行,满分各100分,分别按30%和70%计入总成绩,所有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和模拟课堂教学考核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入围。
1.笔试
时间:2022年12月10日(周六)
地点:乐清市实验小学滨海校区
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题型为案例分析题和论述题。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参加模拟课堂教学考核对象,如有同分,则一并确定为参加模拟课堂教学考核对象。若实际参加笔试的人数少于上述比例的,则全部确定为参加模拟课堂教学考核对象。未参加笔试或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人员,不得参加模拟课堂教学考核。
2.模拟课堂教学考核
时间:2022年12月11日(周日)
地点:乐清市实验小学滨海校区
采用模拟上课的方式进行,要求根据指定的课题内容确定教学目标,设计教学方案,实施模拟课堂教学(课堂没有学生),报考人员通过完成相应的教学任务,来表现自己的教学思想、教学能力和教学基本功。备课时间60分钟,模拟课堂教学考核时间12分钟。
(五)体检
时间:2022年12月17日(周六)
根据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招聘计划数1:1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如有同分,则以模拟课堂教学考核得分高者优先,如两轮成绩均相同,将另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通知。入围体检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标准和程序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从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和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全面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考察合格的确定为公示对象,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考察和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七)聘用
考察和公示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按要求办理聘用手续,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过程将严格规范程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进行,不向应聘对象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前培训。
(二)本次招聘不安排试用期,但实行最低服务期制度,聘用人员须承诺在聘用单位工作5年及以上(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按实际在职年限算,组织调配除外),且须服从教育部门因办学体制调整等对教师的统一调配。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乐清市教育局、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乐清市教育局人事科 0577—62529901;
乐清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577—61882273。
监督电话:乐清市纪委监察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577—62521704。
附件:2022年乐清市乐成公立寄宿学校专项招聘教师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