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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23 17:34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10-19       报名截止:2023-10-29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鼓励全日制应届毕业大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08]71号)、《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征兵工作意见》(浙政发[2012]93号),以及八部委联发的《浙江省大学生征兵工作实施办法》(浙司联[2016]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今年从退役大学生士兵中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从乐清市应征入伍的乐清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大学生,在2022年12月份或2023年(3月份或9月份)退役的。
2、从乐清市应征入伍的乐清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或高校新生(保留学籍),退役后继续就读,2023年完成学业并取得学历证书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2022年10月至12月底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且未参加过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公开招聘事业、国有企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的)。
3、从乐清市应征入伍的乐清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大学生士兵,2022年在部队办理退役手续,非个人原因滞留部队,且未参加过往年乐清市面向退役大学生公开招聘事业(国有企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的。
二、招聘条件及相关规定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心理健康;
3、国家教育部认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学历;
4、在部队服役期间受过处分的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列入招录范围。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单位
招聘单位 |
招聘 人数 |
经费 形式 |
专业 要求 |
学历 要求 |
乐清市大荆镇综合事业服务中心(1名)、乐清市仙溪镇综合事业服务中心(1名)、乐清市柳市镇综合事业服务中心(1名)、乐清市北白象镇综合事业服务中心(1名)、乐清市翁垟街道综合事业服务中心(1名)、乐清市龙西乡综合事业服务中心(1名)、乐清市虹桥镇综合事业服务中心(1名)、乐清市淡溪镇综合事业服务中心(1名)、 |
8人 |
全额 拨款事业单位 |
专业 不限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 |
乐清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2名)、乐清市乐清湾港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名) |
3人 |
国有企业 |
专业 不限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 |
四、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7日9时—10月29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0月27日9时—10月30日17时。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qssy.zjks.com),注册个人信息并报名确认后,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人武部统一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未进行报名确认的,视为无效。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23年11月1日17时前将《乐清市2023年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1)交至乐清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科,并对服役表现量化评分进行确认。
2、缴费确认
时间:2023年10月31日9时—11月1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费为50元,两科共计100元。未按时缴纳考试费的,视作自动放弃。
3、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2023年11月9日9时—11月12日9时
已完成缴费人员登录网报平台,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五、考试
(一)笔试时间和具体科目
1、笔试时间:2023年11月12日
上午9:00—11:30《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2:00—3: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2、笔试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及作答要求等详见《考试大纲》(附件2)。
3、报考人员要同时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二)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服役表现政治考核量化评分,占总成绩20%。
项目1 |
记分内容和标准 |
项目2 |
记分内容和标准 |
服役年限记分(总分10分) |
每年计1分。(服现役不满6个月的按6个月计算,计0.5分;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计1分;总分不超过10分。) |
奖励记分(总分10分) |
嘉奖(1分/次)、三等功(5分/次),总分不超过10分。 |
记分说明 |
服役表现政治考核量化评分以个人档案材料为依据,总分20分,计总成绩的20分(总成绩总分100分)。 |
(三)总成绩确定:
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综合应用能力》×50%)×80%+《士兵服役表现政治考核量化评分》。
六、资格复审确认
1、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总成绩同分的,按以下次序优先:①《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②少数民族优先;③学历高的优先,以上项目均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
2、具体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将在乐清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eqing.gov.cn)上发布,不另给个人发放通知。届时请考生密切关注以上网站。
3、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其空缺资格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七、审核、体检
1、对初定对象进行相关审核,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其空缺资格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2、审核合格的,统一参加体检。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时间、地点在乐清政府门户网(http://www.yueqing.gov.cn)发布,入围体检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工作按人力社保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入围体检人员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出现体检不合格的,其空缺资格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八、公示、聘用
1、审核、体检通过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乐清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eqing.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公示之日起,不再递补。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考生单向选择聘用单位,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相关问题经查实确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相关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拟聘用人员一律要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其人事档案由市人才服务管理中心代理。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九、其他注意事项
1、后续有关此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将及时发布在乐清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eqing.gov.cn)。
2、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
3、为维护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或隐瞒有关情况获取报考和聘用资格人员,或在报名、笔试、资格复审、体检、公示、聘用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公告不相符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武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5、根据浙江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人事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请广大报考人员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留下不良信用记录。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乐清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清市人武部共同负责解释。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咨询电话:0577—61882065
市人力社保局咨询电话:0577—61882273
市人武部咨询电话:0577—62523362
乐清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清市人民武装部军事科
2023年10月17日
1017乐退役军人[2023]23号乐清市2023年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公开招聘事业(国有企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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