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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19 19:53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2-05-19       报名截止:2022-05-31
江千岛湖对外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是淳安县属国有公司,主要负责在杭州飞地的开发、建设、招商、运营。
为增强我县在杭国有企业的运营能力,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集团员工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招聘人数 | 户籍要求 | 学历、专业要求 |
2 | 户籍不限 | 1.学历要求:具备“双一流”本科或硕士研究生2年以及以上,研究生学历优先考虑; 2.三级专业要求:应用经济学类、经济学类、经济贸易类、市场营销类、法学类(具体可参照《2022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3.工作年限要求:应聘者须为初次就业,未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4.其他:面向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考。 |
1 | 户籍不限 | 1.学历要求:具备“双一流”本科或硕士研究生2年以及以上,研究生学历优先考虑; 2.三级专业要求:工商管理类(具体可参照《2022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3.工作年限要求:应聘者须为初次就业,未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4.其他:面向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考。 |
1 | 户籍不限 | 1.学历要求:具备“双一流”本科或硕士研究生2年以及以上,研究生学历优先考虑; 2.三级专业要求:安全科学与工程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建筑类、土木类、土木工程类(具体可参照《2022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3.工作年限要求:应聘者须为初次就业,未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4.其他:面向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考。 |
二、不予应聘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5.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报考职位存在须任职回避情形的;
8.其他原因不宜应聘的。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招聘报名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填写附件中的报名表随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wu12930 163.com。
报名时间:2022年5月18日至5月27日止。
(二)资格审查
对网上报名人选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人员将电话通知现场资格复核,复核时需提供一寸彩照一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资料。
(三)组织笔试和面试
原则上有效报名比例不得低于1:3。若低于1:3的,报请县委组织部、国资部门审核是否开考。
公司负责组织笔试,合理设置考试内容。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招聘计划人数与入围面试人数比例须不低于1: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能力素质、专业知识、个性特征以及与报考岗位的匹配度等。笔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60分为及格分,任何一项未达到及格分的直接淘汰。
根据应聘者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成绩相同时,则依次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学历层次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可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延伸了解、实地调查、走访有关部门等方式。考察人选达不到规定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不符合回避要求、或未能真实提供报名材料等情况的,考察结果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
应聘人员须根据安排,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根据岗位要求的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再组织二次复检。必要时,公司可以要求体检对象重新体检。
(六)决定聘用
1.组织审核。经考察、体检通过后,将考察材料等报县委组织部、县国资办审核。
2.进行公示。进行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公示,结束后并报县委组织部、县国资办审核。
3.讨论决定。审核、公示后,召开集团领导班子会议研究讨论人事任免事项。
4.聘用事项。聘用前与原单位劳动(聘用)合同未解除的,由本人负责办理解除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经考核发现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四、其他事项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浙江千岛湖对外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2.报名招聘人选所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详细,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资格。
3.录用后签定劳动合同,薪酬待遇参照《浙千置业集团职工薪酬分配办法(试行)》标准,由集团公司根据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联系电话:0571-88914757
浙江千岛湖对外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