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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2-02 15:46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2-02       报名截止:2023-02-05
为进一步充实民政工作队伍,舟山市普陀区民政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名(1名婚姻登记员,2名社会福利和养老服务科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月31日及以后出生)。条件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即1983年1月31日及以后出生);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有基层工作经验,持社会工作者证书的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30日至2月5日(工作日8:30至17:00)。
2.报名方式:①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到东港商务中心2号楼14楼1405室办公室,提交报名登记表(可再另附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料(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和身份证的复印件);②网上报名,报名人员把报名登记表(可再另附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料(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和身份证)电子版发送至报名邮箱240537225@qq.com。报名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报名人数不足3人,取消本次招聘;满3人不足6人,招聘1人(婚姻登记员);满6人不足9人,招聘2人(婚姻登记员、社会福利和养老服务科各1名),满9人,招聘3人。
3.报名咨询:虞女士,电话:3055664。
(二)面试
人员招聘采取面试形式。面试前,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列入面试人员,须超过6人方可进入面试环节。面试由用人主管单位组织和实施,面试方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70分,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三)体检和考察
1.面试结束后,根据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其它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作放弃资格。
2.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与报名资格中明确的有关条件是否相符等情况。
3.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区民政局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与聘用单位指定的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如逾期未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不足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五、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参照区民政局劳务派遣用工标准,约4.5-5万元一年(包括单位五险一金)。
六、其它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普陀区民政局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30556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