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浙江 > 舟山

编制招聘 立即领取备考真题资料(pdf可打印),及时获取招考信息。

点击查看

舟山市普陀山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7月公开选聘1名副总经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08 21:33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7-08       报名截止:2023-07-09

  为进一步加强委属国有企业管理能力,优化企业人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委属企业副总经理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简介

  舟山市普陀山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1月,是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普陀山-朱家尖管理委员会出资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金5000万元。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规范运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主要负责对普朱功能区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不动产进行集中管理;对普陀山全山商(摊)亭进行管理,提升景区商(摊)亭的整体形象;利用国有资产的潜在价值,筹集资金服务于普朱功能区的相关项目建设等。

  二、选聘职位

  副总经理1名,负责财务管理、投融资等工作。

  三、选聘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户籍不限;

  2.年龄、学历、学位及专业等相关要求详见选聘计划(附件1);

  3.国(境)外学历获得者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国内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4.本次选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等相关资历时间的计算统一截止至2023年6月26日。

  有以下情况的人员不予选聘录用:

  ①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有过反党反社会言行的;

  ②有过犯罪记录的;

  ③曾被开除公职处分或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纪律规定被勒令辞退的;

  ④受到党内警告、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等处分尚在处分期或影响期内的;

  ⑤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或尚未给予结论的;

  ⑥在国家和法定机构组织的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⑦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录用的其它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时间:2023年6月29日-2023年7月8日(未按规定时间投递简历视为无效)。

  参加选聘人员自行下载和填报《公开选聘报名表》(附件2),并将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获奖证书、职称证书、业绩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资料电子扫描件(PDF格式)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按报名要求和规定发送至接收邮箱(邮箱地址:361335390@qq.com),国(境)外学历获得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邮件标题请注明:姓名+学历+选聘岗位。

  参加选聘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如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时间:2023年6月29日-2023年7月8日。

  资格审查由普陀山-朱家尖管委会党群工作部负责进行。面试前,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发出面试通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足选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取消此次选聘计划。

  (三)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选聘参加资格。

  选聘岗位合格报名人数与选聘计划数达到15:1及以上,则在面试前增加面谈环节,根据面谈成绩按选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人数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谈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选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事业人员相关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按委管干部相关标准执行,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取消选聘资格,空缺岗位按照本岗位参加选聘人员总成绩由高至低递补,若无合适递补人员,将取消此次选聘计划。

  (五)公示

  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普陀山-朱家尖管委会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六)人员录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与普陀山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年。参加选聘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聘(录)用合同或工作关系的,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

  五、其他事项

  本次选聘工作由普朱管委会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6878550。

微信搜索公众号【事业单位编制招聘信息(bianzhila)】关注后,回复省份或城市名,获取你关注的城市招考信息!如回复:湖北武汉
编制招聘网

全国编制招聘最新消息导航

直辖市
华北地区
西北地区
东北地区
华东地区
华中地区
西南地区
华南地区

热门城市编制招聘最新消息